福州市教育局昨天下发了《关于做好台商子女在榕就读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规定,台商子女参加中考,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政策加分(10分)照顾,并与福州市当地常住户籍考生一样可以报考除师范类院校外的各类学校。
据了解,这项政策是对今年9月福
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台商子女入学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按照规定,台商子女按“小学对口”免试原则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也可以选择有开设台生班的中学就读初中一年级。
在高中入学时,参加福州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政策加分照顾。台商子女入学取得学籍后与当地常住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要提醒台商子女的是,在参加中招报考的有效证件包括:有效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有效的台湾出入境证件;原就读学校的初中毕业证明;体格检查证明。
另外,福州市在市区七所学校开设初中台生班。分别为:鼓楼区的福州屏东中学和福州延安中学;台江区的福州华侨中学;仓山区的福州外国语学校和福州三中金山校区;晋安区的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马尾区的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台商子女也可以选择以上中学就近入学。(记者
齐榕 实习生 陈燕青 )